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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縣頭條|對!就是針對他們!蘇州市政府保證12月31日前整治到位!
發布時間:2017-10-31 09:52:11來源:https://mp.weixin.qq.com點擊率:載入中...? ??近日,蘇州市政府印發《關于集中開展“散亂污”企業(作坊)專項整治的指導意見》,要求各地根據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和“散亂污”企業(作坊)清單,組織開展“散亂污”企業(作坊)專項整治行動。摸清底數,建立臺賬,按照“依法關停一批、改造規范一批”的原則,整治一個,銷號一個,確保2017年12月31日前全部到位。
- 生產工藝屬落后淘汰類且不具備優化提升條件和能力的企業(作坊);
- 污染治理和安全防范措施差,環境污染嚴重、安全隱患突出的企業(作坊);
- 不符合產業政策或區域產業規劃且無污染防治設施或污染防治設施不能實現穩定達標排放的企業(作坊)。
冶煉、化工、鑄造、廢塑料加工、木材石材加工、紡織印染、五金加工、洗滌、畜禽養殖、廢品回 收、汽車維修、化工倉儲,以及涉及涂料、油墨、粘膠劑、有機溶劑等使用的印刷包裝、家具、涂裝等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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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關停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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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符合“散亂污”企業(作坊)定義的,要按照“兩斷三清”(即斷水、斷電、清除原料清除產品、清除設備)標準,實施依法關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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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使用淘汰類設備的“散亂污”企業(作坊)堅決依法關停使用淘汰設備又不具備優化提升能力的企業(作坊)。
2.審批手續不全和不符合布局規劃、不符合產業政策的“散亂污”企業(作坊)全面依法關停無相關審批手續或手續不全且無法辦理相關證照的“散亂污”企業(作坊);對不符合產業規劃、不符合產業政策、不在工業聚集區且環境、安全問題嚴重的“散亂污”企業(作坊),應依法關停。
3.違法建設、違法用地的“散亂污”企業(作坊)依法全面關停利用既有違法建設、違法用地或違規出租場所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散亂污”企業(作坊)。重點拆除存在重大環境、安全隱患的違法建設,重點清理整治存在重大環境、安全隱患的違法用地。
4.違法排污的“散亂污”企業(作坊)全面依法關停無環保設施、無組織排放嚴重、環保不達標等(包括但不限于使用小鍋爐或存在冒黑煙、粉塵無組織排放、污水直排、揮發性有機物等各類污染物排放不達標等)且無法限期整改到位的。對建設在河道兩岸日常生產經營引發水體黑臭、群眾投訴舉報頻繁的“散亂污”涉水企業(作坊),優先整治。
5.存在安全隱患的“散亂污”企業(作坊)全面依法關停存在嚴重安全隱患、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和應淘汰的危及生產安全的工藝、設備且無法限期整改到位的“散亂污”企業(作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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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改造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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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環保設施不到位、存在安全隱患,生產設備落后、管理粗放和相關手續不齊全,但不屬于上述關停情形,具備升級改造條件的企業,由所在地政府組織實施治理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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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對產業鏈和城市生活中尚不可或缺的行業,要依據政策法規,因地制宜加強指導和引導,促使其健康有序發展。市供銷合作社要研究規范廢品收購站的經營活動。
2.相關企業(作坊)完成治理改造后,經所在地政府審核、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審簽后,納入日常監管;逾期未完成治理改造任務或改造后仍不能實現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安全隱患依然突出的,堅決依法關停。